2024年12月1日,中亚国际物流与商会联合会正式发布了《CAREC区域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通用交易条件(第1版)》(以下简称“交易条件”)。这一标准的发布旨在为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提供技术指引,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赔偿制度和争议解决的机制,从而保障货物在运输进程中的顺畅与安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和安全可靠的环境。
该交易条件适用于从事普通货物、易腐货物、危险货物、大件货物及集装箱运输等多种形式的国际道路运输业务的当事人。其确立了交易条件的运用准则,涵盖了合同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以及针对集装箱运输、大件货物或易腐品运输等特定类型运输的特殊规定。同时,还涉及相关费用、责任保证、免责条款、通知时效、保险安排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中国已与2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2项双边或多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在82个已开放的国际公路口岸中有68个开通了国际道路运输业务,基本实现了面向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的国际物流通道贯通。然而,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国际道路运输实践中仍面临一系列重要的制度性挑战。例如,这些国家尚未成为《CMR公约》的缔约国;也未将《CMR公约》的相关规定纳入其本国法律体系;行业尚未制定符合《CMR公约》规定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标准合同;现行业使用的CMR或其他运单普遍缺乏完整的背面条款。此外,配套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和移动财产保险等仍较为缺乏,导致合同保障能力不足,法律适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化解上述难题,制定一套符合《CMR公约》规定并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通用交易条件显得尤为重要。该交易条件借鉴海运航次租船中将租船合同并入提单的做法,通过在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和/或运单背面引用“并入条款”,例如“CAREC区域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通用交易条件并入本合同”和/或“CAREC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通用交易条件并入本运单”。使交易条件成为合同或运单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该交易条件鼓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一致,根据实际交易需求对某些条款进行变更或放弃。这种灵活性不仅能显著缩短交易协商和谈判时间,还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这属于将海运规则应用于创新陆路运输规则的一项创举,进一步推动了对“构建陆路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的探索。
此外,该交易条件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构建了合理的风险分担和争议解决机制,明确了不同运输阶段的责任归属,尤其是在处理货物损坏、丢失或运输延误等情形时,为各参与方提供了清晰的追责途径、解决方式和有效的救济途径。同时,该交易条件着重强调了承运人责任保险的重要性,推动了相关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完善,增强了整个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为了推进该交易条件的实施,中亚国际物流与商会联合会已联合保险公司携手开发了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该责任保险以货物价值为保费计算基准,并以单次运输为保障期限,目前正处于推广应用阶段。同时,针对跨境运输中的移动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司机意外险及救援服务等保险方案已基本形成,现正面向各方征求意见阶段。
《CAREC区域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通用交易条件》的发布标志着CAREC区域在构建统一、高效的跨境贸易体系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随着更多国家和地区的认可采用,预计未来将在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